
近日,青海省司法厅印发《青海省法律援助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与调配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以法治化、规范化手段推动资源向边远地区、薄弱环节流动,着力破解全省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问题,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。
根据《办法》,青海坚持统筹高效、需求导向、依法保障原则,明确服务主体涵盖全省律师事务所、基层法律服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、法律援助志愿者,核心服务包括案件承办、质量评查、志愿服务等6大类事项。
在调配机制构建上,青海创新推出“省、市(州)两级资源库+结对帮扶+规范指派”的统筹模式,通过公开招募、自愿申报、审核入库方式归集优质资源,动态更新服务类型及覆盖地区。鼓励资源充裕地区与资源短缺地区开展“一对一”“一对多”帮扶,支持律所与资源短缺县(市、区、行委)建立长期协作。遵循“就近优先、逐级调配”原则,优先指派本行政区域服务人员,需求不足时从上级资源库调派或通过协作机制统筹安排,确保调配科学有序。
青海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今后将同步配套组建省级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库,为全省法律援助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有序流动、高效调配提供坚实支撑,切实解决边远地区、薄弱环节法律服务供给不足问题,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均等化水平,让群众切实增强法治获得感、幸福感。(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邢生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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